《尼各马可伦理学》一
一、1善作为目的和2最高善与政治学
如果在我们活动的目的中有的是因其自身之故而被当作目的的,我们以别的事物为目的都是为了它;同时,如果我们并非选择所有的事物都为着某一别的事物(这显然将陷入无限,因而对目的欲求也就成了空洞的),那么显然就存在着善或最高善。
政治学就是以这个最高善为的对象的。
二、3政治学的性质
我们对政治学的讨论如果达到了它的题材所能容有的那种确定程度,就已足够了。
政治学考察高尚与公正的行为。这些行为包含着许多差异与不确定性。
只要求一个数学家提出一个大致的说法,与要求一位修辞学家做出严格的证明同样地不合理。
一个人可以对他熟悉的那些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青年人不适合听政治学,因为他们对人生的行为缺少经验(人的行为恰恰是政治学的前提和题材),他们的生活与欲求受情感宰制。但对于那些其期求和行为合于理性(理性功能的某种运用)的人,对于这些题材的知识将于他大有帮助。
三、4幸福作为最高善
所有人都认为政治学所指向的目的、实践所能达到的那种善是幸福。
什么是幸福?爱智慧者认为幸福不是可见的快乐、财富或荣誉,而是善自身、它是使这些事物善的原因。
正确的推理应当从始点出发,还是走向始点?我们(亚里士多德不同于柏拉图认为)当然应当从对我们而言是已知的东西出发。一个想学习政治学的人,必须是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品性的人,因为一个人对一件事的性质的感觉本身就是一个始点。
四、5三种生活
享乐,是动物的生活。
沉思,以后考察。
荣誉作为政治的生活的目的,它还不是我们所说的幸福。对于我们所追求的善来说,荣誉显得太肤浅,因为它取决于有智慧者的授予者。甚至德性这个目的也不完善,因为有人可以有德性而永远不去运用它。
五、6柏拉图的善概念
亚里士多德认为,善不应该是柏拉图学派提出的一个普遍的、分离出的型式概念。因为,第一、善既然既可以述说实体,又可以述说关系,那就不能说它是一个型,第二、善像“是”一样有许多种意义,那它就不能是个分离出的普遍概念,否则它就不能述说所有范畴,第三、凡属同一型的事物必定是同一科学的对象,那么就应当有一门科学研究所有善事物,但事实并不如此,可是,如果善自身与具体善事物,就善而言没有区别,那善自身也就不因其永恒而更善了。
善的型式甚至不适用述说那些自身即善的事物,因为它们是以不同方式而善的。
善事物被视为善,不是因为它们***属于某种善的型式。
善的型式,是人无法实行和获得的。
六、7属人的善的概念
荣誉,快乐和努斯和每种德性,我们固然因它们自身故而选择它们,但我们也为幸福之故而选择它们。我们把那些始终因其自身而从不因它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称为最完善的。完满的善应当是自足的,即一事物自身便使得生活值得欲求且无所缺乏。
人的善是指,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不过,还要加上“在一生中”。
对不同的题材,我们必须以合乎它的本性的方式去理解。对每种始点,必须正确定义,因为它们对今后的研究至关重要。始点是研究的一半。例如:科学的归纳,审美的感觉,伦理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