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市母子殺害事件的案例结果。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不是故意奸杀,而是受伤致死。因为检察官想把被告处死,所以他把被告描绘成十恶不赦的人。好在检方提供了福田被告寄给朋友的一封信作为证据。对照一审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有无限可能,被告已悔过”的说法,找出与福田被告的书信内容,无疑是极大的讽刺。虽然这个村子没有庞大的律师团队来助阵,但并不孤单。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000名日本民众聚集在一起,为这个村子加油。当天,法官彻底否定了被告人的辩护主张,以福田被告人的滔天罪行判处其死刑。福田康夫最终被判死刑,但整个案件仍在向最高法院上诉。但村上说:“我会把判决带到坟墓里让我的妻子和女儿知道。”谋杀案已经过去九年了。宣判死刑后的记者会上,村上先生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在2002年审查无期徒刑判决时,村村先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地面对自己的错误,发自内心地反省自己的劣迹,下定决心用余生来赎罪,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一个原本十恶不赦的坏人,最终可能会转变成一个真心实意努力的好人。然而,国家和社会想要夺走这个重生的“好人”的生命。很残忍,很冷酷,不是吗?是啊!无情地夺走别人宝贵的生命,确实是残忍的。相比之下,这个时候,囚犯们才会真正意识到,那些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的生命是如此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复仇的手段,而是让犯人诚实面对自己恶行的一种方式。村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现在在福田应验了。我一审二审无期徒刑的时候,福田自己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后他就可以假释了。给朋友的信中充满了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侮辱,包括蔑视司法:
“世界最终是恶人赢了!七八年后,当我出狱时,你们会举行盛大的晚会欢迎我!ぃ.这句话丝毫没有感受到犯人的悔意。但在死刑判决后,福田被告人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罪行的严重性,开始写信、写遗嘱表达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