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才叫临时工呢
通常每天工作四至八小时的是临时工,是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且无试用期标准可以直接上岗入职。临时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临时工社保的购买需要单位携带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缴纳费用。
临时工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3、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齐备。
临时工社保的购买需要由用人单位带齐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基数缴纳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