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十一年多,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要解除合同,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综上所述,贵司涉嫌违反劳动法,原因如下:

1、公司未按劳动法第36条规定与你进行协商,且未达成协商一致,属公司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约。

2、公司并未出现劳动法第40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且公司也未按第40条第三项的规定就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一事与你协商,更无达成协议一说。故公司违反劳动法第40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3、公司只是经营困难,并未达到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二项规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且公司未按第41条之裁减人员第二项规定的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3.1 而你的工龄超过10年就已是法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2 所以,依据劳动法第41条相关规定,就算经营困难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你也应属于优先留用人员,如果相同岗位有比你工龄短的人员留用下来就可证明你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属于公司违法。

依据以上法律事实,公司违反劳动法单方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后你应获得的赔偿如下:

1、按劳动法第40条规定的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按劳动法第47条和第48条及87条计算工龄赔偿应为23个月或24个月,具体计算详见本条第2.1款和2.2款:

2.1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此条之规定计算公司还应赔偿你11个半月的工资(工龄尾数不足半年)或12个月的工资(工龄尾数超过6个月)。

2.2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以及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按第47条、第48条和第87条之规定,你的工龄赔偿应翻倍,即你的工龄赔偿应为23个月或24个月(视工龄11年多是多6个月以内还是超过6个月而定)

3、依据第1条和第2条的计算,除你应获得当月本身的工资外,你还应获得的补偿为1+23=24个月工资(工龄尾数不足半年)或1+24=25个月工资(工龄尾数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