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餐馆爆炸34人受伤

湖南汨罗市新市镇一餐馆发生爆炸起火,在这起事件中,造成了34人受伤的情况,而且其中一人伤势较重。

对于这次餐馆起火爆炸事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理应有餐馆经营人员负责。目前餐馆起火爆炸的原因,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最终承担损失的责任人,在事故调查结果出来以后,也就会有一个明确的判断。

不论最终的调查结果如何,作为餐馆的经营者,都免不了要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和损失。之所以会这么说,有着下面这两个原因:

一、作为餐馆经营者

作为餐馆的经营者,在餐厅内所发生的事情,都和餐馆的负责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尤其对于此类起火爆炸事故,很大可能性是后厨出现了问题。如果真是这样的情况,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有餐馆的经营者来承担。

老板需要承担的损失,除了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之外,还有餐馆内部的损失,以及爆炸给整栋建筑带来的隐患。

二、此次事故有直接的关系

在爆炸原因尚未明了的时候,餐馆的经营者,就是最有可能赔偿事件损失的人。

结合曾经类似的事件看来,多半都是餐馆的液化气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由此而导致了煤气罐燃烧,进而引发了这次的爆炸事故。

如果是后厨人员操作不当情况下,操作人员也会承担部分责任,并按照责任的划分,赔偿相应的损失。

不论是哪一种情况,作为餐馆的法定经营者,必然少不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当然了如果爆炸另有原因,如果有人故意破坏,而餐馆老板也是一位受害人的情况下,可能所有的损失和责任,都会划分到破坏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