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博士帽”
(本文根据相关史料和回忆文字整理而成。)
胡适终其一生,获得35个荣誉博士的帽子,但自他1917 年离开哥伦比亚大学返国后,他的博士帽子问题就引起学界与坊间关注,内在的悬疑直到今日仍未搞清。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这一问题又成为研究者疑惑、考据、争论的热点。
1919 年2 月,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由蔡元培推荐,商务印书馆出版,封面署名“胡适博士著”,蔡元培亲自为之作序。
蔡氏在序中说胡适是著名的绩溪大学问家“三胡”的后代,并云:“适之先生生于世传‘汉学’的绩溪胡氏,禀有‘汉学’的遗传性;虽自幼进新式的学校,还能自修‘汉学’,至今不辍;又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兼治文学哲学,于西洋哲学史是很有心得的。所以编中国古代哲学史的难处,一到先生手里,就比较的容易多了。”
后世有一种说法认为,蔡元培明知道胡适没有拿到博士学位,且不是绩溪大学问家“三胡”的后代,但在《大纲》中有意加上“博士”二字,以抬高胡适的身价。
而在序中有意移花接木向“三胡”靠拢,为的是彰显其具有深厚的家学渊源。所有这一切,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震慑当时北大气焰嚣张的保守派和反对派。
亦有人认为,当时的蔡元培对胡适这路英雄的家底并不熟悉,关于“博士”与“三胡”问题,是受胡适巧妙的蒙骗而稀里糊涂地落入圈套的。
也就是说“蔡氏固不明胡氏的底细,而胡适明知而照登在书前,直到后来有了《南‘安全感’后,才说(自己)原非出自汉学世家的绩溪胡氏”。(汪荣祖《胡适历程的曲直》,载《读书》,2005 年第2 期)到底哪种说法更具历史的真实,还有待研究者进一步考证。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胡适于1917 年离开哥伦比亚大学时并没有戴上博士帽子,而是光着头,空甩着十个手指头归国的,直到10 年后的1927 年才获得博士学位。
有争论的是,胡氏为何毕业10 年才得以戴上他梦寐以求的那顶博士帽子,其中的奥秘何在?
金岳霖晚年曾写过一小段关于胡适的回忆文章,叫作《胡适,我不大懂他》,其中涉及胡氏毕业论文事。
金说:“在国外留学,写中国题目论文的始作俑者很可能是胡适。他写的博士论文好像是《在中国的逻辑发展史》。在论文考试中,学校还请了一位懂中国历史的、不属于哲学系的学者参加。这位学者碰巧是懂天文的,他问胡适:‘中国历史记载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准确的?’胡适答不出来。那位考官先生说:‘《诗经》上的记载“十月之交,率日辛卯,日有食之”,是正确的记载,从天文学上已经得到了证实。’这个情节是我听来的,不是胡适告诉我的。虽然如此,我认为很可能是真的。”(《金岳霖的回忆与回忆金岳霖》,刘培育主编,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 年出版)
老金说这话的时候已是新中国成立后的若干年,当年老成持重的金岳霖已变成了老金头,记忆力明显衰退,回忆起往事也就免不了有一些失误。
其实,胡适的论文题目是《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1922 年由上海亚东图书馆以英文刊行,底稿的中文本标题是《先秦名学史》。1983 年上海学林出版社以《先秦名学史》书名出版了中译本。
金岳霖对胡适的学问向来有轻视意味,蔡元培说胡适“旧学邃密,新知深沉”,而金氏却说胡“旧学不过乾嘉,新学止于赫胥黎”(余世存《非常道》),又说“西洋哲学与名学又非胡先生之所长”(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二)等。
从老金表示对胡适不太懂的文章中还曾举过几个小事例,其中一个说:“这位先生我确实不懂。我认识他很早的时候,有一天他来找我,具体的事忘了。我们谈necessary 时,他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必需的或必然的事要做。’我说:‘这才怪,有事实上的必然,有心理上的必然,有理论上的必然……’我确实认为他一定有毛病。他是搞哲学的呀!”又说:“还有一次,是在我写了那篇《论手术论》之后。谈到我的文章,他说他不懂抽象的东西。这也是怪事。他是哲学史教授呀!”(《金岳霖的回忆与回忆金岳霖》)
通过这些小事例,看出金岳霖对胡适这位哲学博士的疑义,同时也隐约透出金氏怀疑胡适当年在博士学位考试中没有合格的信息。
这个信息得到了海内外学术界见仁见智不同的评述,相信者有之,否定者亦不乏其人。
早年毕业于中央大学,曾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的美籍华人,著名史家唐德刚就曾明确指出:“金岳霖先生说‘西洋哲学与名学又非胡先生所长!’这就很明显的是一种‘文人相轻’的心理在作祟。”“但是在中国哲学界里像金氏这种能够和胡氏‘相轻’一下的‘文人’也实在不多啊!在文学、史学、宗教……等各行各业,其情形亦复如是。相轻者既鲜,剩下如我辈的芸芸众生就只有‘爱而且慕’了。这也该是‘我的朋友胡适之’所以能为举国上下一致接受的主要原因吧!”又说:“加以胡氏气味好,有所为,有所不为;深知自重,因而纵使‘批胡’‘搞胡祸’的专家们也断难信口雌黄,骂胡适之‘无聊’‘无耻’‘无行’。他们如果以三‘无’中的任何一‘无’来加诸胡适,也就会‘不得人心’了。无聊、无行乃至无耻之人,在今日世界里,真是滔滔皆是!但是,凭良心,不是胡适!”(《“我的朋友”的朋友》,载《胡适杂忆》,唐德刚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年出版)
为此,唐德刚给胡适当年的博士问题辩诬,专门用功费力做了仔细精密的考证。
按唐的说法,胡适时代的哥伦比亚大学文科博士学位研读过程是:研究生修毕规定学分之后(胡氏在康奈尔研究院的学分,哥大是承认一部分的),还要考过一道笔试、一道口试、一门欧洲语。门门及格,这样才算是“博士候选人”。既为候选人便可选择题目,撰写“博士论文”了。论文完毕,再来一道“防卫口试”。防卫口试是最后一道关,也是最容易的一道关。但是尽管比较容易,考后仍有三种,通称“三栏”或“三柱”的不同结果。其分别如后:第一柱,“小修通过”。“通过”之后,由主任论文导师监督,“小”事“修”改就成了。第二柱,“大修通过”。“通过”之后,要另组考试委员会监督“大”加“修”改。这是件极麻烦的事。论文“大修”之后,还要回校参加“补考”。第三柱,“不通过”。十年之功,废于一旦,不许补考,博士告吹。
还有,哥大当年博士论文一定要出版成书,缴入大学100 本(今日用缩微胶片),才算有正式学位。所以不论你考得大修、小修,至少要一年半载以后才能算真博士。加以那时美国出版太贵,中国学生论文频多带回上海交商务印书馆一类的出版商代印,然后以100 本寄回哥大,才算大功告成。
所以那时的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不管考得哪一“柱”,甚至没有考,一旦回国,都迫不及待地以“博士”自居了。
所以那位疑胡派诗人张子英先生说的“哥伦比亚读未终,先把博士使用”,那时几乎个个博士都如此。张诗人如把他的《西江月》里的“先”字改成“都”字就更贴切了。不过有的“先用”一年半载,有的三年五载乃至十载。“先用”一辈子的也不是没有的。
夏(志清)、富(路得)二教授认为胡公先用了10 年,别无他因,只是“论文缓交了”就是了。
夏、富二先生都“有疑处不疑”地认为他考得第一柱——小修通过。如此,则胡氏的论文便立刻可以在上海出版,1917 年底便可拿得哲学博士学位了(哥大博士学位是论文随缴随拿,不以学期为限),何必等到1922 年杜威离华之次年始付印,1927 年亲返纽约始拿学位呢?!
事实上,胡氏在1917 年口试上所遭遇的困难略同于后来的“二柱”。考入第二柱在普通情况之下,便非返校补考不可了。那时中美之间又无喷气客机,返校补考,谈何容易!所以他就只有“拖”之一途了,一拖就是10 年!
杜威来华讲学归国后,以杜氏当年在哥大的地位,配合胡氏本身在中国和国际间的声望,从大修改小修,自然就没有补考之必要了。如果杜威遗札尚存,哥大记录犹在,“胡适学位问题”的官司也就不必再打了。(见《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释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年出版)
唐德刚之说遭到了胡颂平、余英时等人的反对与责难,胡颂平在《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的“编者按”中引述了唐德刚在《胡适杂忆》(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 年出版)中的一段记述。唐说:“胡氏在哥大研究院一***只读了两年(1915—1917 年)。两年时间连博士学位研读过程中的‘规定住校年限’(required residence)都嫌不足,更谈不到通过一层层的考试了。……所以胡适两年时间读完是不可能的。”
对此,胡颂平为胡适辩护说:“照《胡适杂忆》的话,似哥大不应授予胡先生博士学位的。但哥大授予胡先生博士学位乃是事实,若非唐君推断有错误,则是哥大办理博士学位授予的人有错误。”
按史家余英时的说法,“胡适的‘博士学位问题’全无问题,除了因‘论文缓交’延迟了十年之外,别无其它可疑之处”。也就是夏志清所说的,只是“手续未完”而已。
为证明这一说法,余英时根据胡适日记、往来书信与《口述自传》等材料,列举了几项与此相关的事例加以论述,认为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最后两年已修够了哲学史和哲学课程,所以加上哥伦比亚的两年,读博士学位的时间一***是四年,“有了这样充分的准备,胡适两年内在哥大完成‘哲学博士学位的一切必需课程和作业’便丝毫不必诧异了”。(《重寻胡适历程》,余英时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年出版。下同)
余氏还指出,在已出版的《胡适秘藏书信选》续篇(台北:远景出版公司出版)中,有一封1919 年9 月7 日朱经农给胡适的信,文曰:“今有一件无味的事体不得不告诉你。近来一班与足下素不相识的留美学生听了一位与足下‘昔为好友,今为雠仇’的先生的胡说,大有‘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的神气,说‘老胡冒充博士’,说‘老胡口试没有pass’,‘老胡这样那样’。我想‘博士’不‘博士’本没有关系,只是‘冒充’两字决不能承受的。我本不应该把这无聊的话传给你听,使你心中不快。但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种谣言甚为可恶,所以直言奉告,我兄也应设法‘自卫’才是。凡是足下的朋友,自然无人相信这种说法。但是足下的朋友不多,现在‘口众我寡’,辩不胜辩,只有请你把论文赶紧印出,谣言就没有传布的方法了。
据史家余英时考证,这“昔日好友,今日雠仇”乃指与胡适同在美国留学的梅光迪。这是当年“谣言”的策源地,但朱经农显然知道问题的症结在于胡适的博士论文没有印出来。
1920 年8 月9 日,朱经农在致胡适函中附注说:“又,你的博士论文应当设法刊布,此间对于这件事,闹的谣言不少,我真听厌了,请你早早刊布罢。”
根据这两封信件,余英时认为胡适的论文终于在1922 年刊出,与其有一定的关系。按唐德刚的说法,如果胡适在哥大不是在考试时遭遇了大修通过而且必须补考,胡氏何必等到1922 年杜威离华之次年始付印,1927 年亲返纽约始拿学位呢?(《胡适口述自传》)
余英时认为此说比较荒唐,当时哥大“博士论文‘口试’是‘最容易的一道关’,这是唐先生也承认的。除非‘哥大纪录’中有关于胡适从‘大修’改‘小修’的明确记载,我们实在很难想象考官中有谁故意和杜威过不去,一定要挑剔他所指导的论文”。
余英时的解释是:“胡适1917 年回国后立即卷入了如火如荼的‘文学革命’,紧接着又是1919 年的五四运动。在最初四五年中,他活动之多和工作量之大简直到了不可想象的地步。我们只要一查1919—1920 年《日程与日记》残本(《全编》第三册)便可见其一斑。这一段时期内他心中不可能有印论文、拿学位证书的念头。
那么他为什么终于在1922 年出版了这篇论文呢?除了与上引朱经农的信有关外,另一原因是他一度动念,愿意应哥大之聘,去教一两年中国思想史和文学史。……这应该是他决定将论文付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完成学位的最后手续;另一方面也可用为讲授中国哲学的教材。
不但如此,1923 年6 月他还有赴美参加教育会议的机会。所以论文不迟不早,就在1922 年出版,决不是偶然的。后来这两个远行计划都取消了,因此拖延到1926—1927 年才有欧美之行。……总之,胡适的‘博士学位问题’除了因‘论文缓缴’延迟了十年之外,别无其他可疑之处。”(《重寻胡适历程》)
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并在该校任教授,后出任过香港新亚书院院长与中文大学副校长的余英时——这位钱穆的追随者,一向自视甚高,号称海外研究胡学的权威人物,虽没有到当年傅斯年“目空天下士”的份上,但也牛气哄哄,不把其他史家放在眼里。因而便有了痛责海外史学界大腕唐德刚的“义举”。
不过与“天子门生”唐德刚相比,无论在哪个方面都不是一个等级,英时堪称小字辈,无法与修炼得几乎成精的唐老夫子对阵匹敌。就唐德刚而言,英时只不过是个娃娃,无须与之较真,面对责难乃避而不言,一笑了之。
但英时的“犹大之吻”却惹恼了与其年龄相当的台湾史家汪荣祖,汪氏同样出于看不惯唐德刚遭受问责的“义举”,像大陆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经常说的一句政治术语一样,“自己跳出来”挥刀弄棒地对余氏进行了一番痛击。
汪说:“余氏澄清事实的主要依据就是胡适的日记,根据胡适日记所载来纠正一些有意的误传与谬误,当然有其正面的意义;不过,胡适日记的权威性也不能说百分之百。除了日记常因事后追记、补记而失真外,胡适由于成名甚早,而又爱惜羽毛,他的日记明摆着是要公之于世,给别人看的,不免因谨言慎写而掩遮真相。换言之,胡适的日记并不全是胡适的私密空间,像他与何炳棣在纽约闲聊时所说的‘陈寅恪就是记性好’‘雷海宗就是笨一点’‘马寅初每天一个冷水澡,没有女人是过不了日子的’(见何著《读史阅世六十年》)等‘真情表白’全无掩饰的话,在胡适日记里是找不到的。”(汪荣祖《胡适历程的曲直》,载《读书》,2005 年第2 期。以下引文同)
在谈到胡适“博士问题”的关键点时,汪荣祖说:“大力捧胡而又出版《犹大之吻》来痛骂唐德刚的苏雪林,也承认她当年上胡适课时,胡适用的就是印有‘胡适博士著’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不过,她引胡适的话说:‘我向来不喜以学位的头衔炫人,这胡适博士著数语,是出版商弄的花样。’所谓不喜炫耀学位,乃表示有学位不炫耀而已,至于出版商又如何能擅自弄此花样?
如苏雪林所引不误,反而显示胡适的不诚实。当年北大并没有非博士不能当教授的规定,若非胡适尚未取得学位时已自称博士,就不会有识者所谓‘老胡冒充博士’的反应,朱经农也没必要在一九一九年的信里提醒胡适,并希望他赶快将论文印出,以释群疑。
胡适在此压力下,并没有尽快将论文印出,取得博士学位,却等待了十年之久,当然可疑。
余氏的解释是:胡适于一九一七年回国后,‘立即卷入了如火如荼的文学革命’;换言之,胡适无暇去印论文、拿学位。然而,如果学位考试在一九一七年就已通过,论文既不需要大修或小修,但须交给书商印书,则所谓‘没有时间’或‘没有念头’(在朋友们质疑下念头应该很强),就难成理由;剩下的理由没钱印论文,恐怕也难以成立,其中必有蹊跷。
唐德刚曾告知笔者,胡适博士论文未于一九一七年通过的档案资料仍存哥伦比亚大学,他曾取阅过,也曾当面与胡适谈过;不过,现在这些档案非经家属同意,不再能够调阅……”
汪荣祖最后说:“胡适的缺点在余氏的笔下可以成为优点,甚至是‘健全的榜样’。套一句殷海光的口头禅:‘要我们从何说起呢?’”
近来又看到余英时新近发表的一篇名为《胡适“博士学位”案的最后判决》。(见《余英时文集》,第5 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余氏在文中称自己又发现了几条新证据,足以彻底解决胡适“博士学位”的悬案,并举例说明,以“作为全案的最后判决”。
余氏所得新证据为胡适的一篇“略记”和一封信。“略记”写于1922 年1 月,是胡适为亚东版《先秦名学史》所写,内中说:“这部论古代中国逻辑方法之发展的专著是我在1915 年9 月到1917 年4 月旅居纽约市时期写成的。它已被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接受,作为完成哲学博士学位的一部分要求。……过去四年中我曾渴望能有机会,对这篇论文进行一次彻底的修改。但工作的压力使我无法达成这一愿望,这是此书迟迟未能出版的原因。在华的英、美朋友读过此书原稿的,都一再劝说我将四年前的旧作照原样刊印出来。我现在决定这样做,虽然很有些勉强……”
就这一“略记”,余英时得出结论:“我们由此确知两个基本事实:第一,1917 年他的博士论文呈缴后,当时便已为哥大哲学系所正式接受;第二,1922 年亚东刊本,除‘略记’和‘导论’之外,与1917 年呈缴的论文原稿完全相同,并无改动。1926 年12 月[ 胡适]《日记》记:‘发电亚东,请他们寄《名学史》一百册到杜威处。’可知他1927 年正式取得博士学位即是凭着1917 年写成的论文定稿。这一事实必须建立在一个绝对性的前提上面,即1917 年5 月22 日的论文口试已顺利通过。”
第二个凭证是,1917 年4 月13 日,胡适有一封长信给韦莲司,信末说:“我还在写论文的结论。我把写好的部分给了杜威教授,他对我所写的非常满意,并给了我许多鼓励。我估计再一星期就可以整个写完了。”
余英时得信后,认为“这真是一条铁证,可以摧毁任何关于论文口试未通过的妄测”。针对唐德刚一段“极其生动而有趣的‘想象’,最主要的关键人物当然在于指导教授杜威对它的评价如何”。
因而余英时认为:现在“我们已确实知道,杜威读过了除‘结论’以外的全部论文初稿,感到‘非常满意’并且给予‘许多鼓励’,那么所谓‘口试未过’的推测已彻底失去了存在的根据……指导教授杜威既已肯定了论文的价值,任何奇峰突起的意外是不可能在这一场最后的口试中发生的。”
因而,余氏认为胡适的博士学位迟拿了10 年的根本原因就是论文迟交的缘故,其他的解释和猜测都是妄言。“八十五年来的一件疑案终于完全消解,再也没有争论的余地了。”余氏所做的这个结论是否就是真正的结论,在这一悬案破译的过程中还有没有“奇峰突起”的可能?且等历史的检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