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柏魁的获刑案件回放
2012年3月26日上午,石柏魁的代理律师黄长勇向北京市二中院提交石柏魁的上诉状。石柏魁认为,有期徒刑13年的判决过重,请求二审法院重新作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或发回重审。黄长勇表示,上诉的决定是20日和石柏魁见面后由石柏魁本人作出的。黄长勇认为,目前法律上并未规定"盗窃故宫"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石柏魁的上诉有充分的理由。
北京市二中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院已经收到石柏魁的上诉材料。 备受关注的石柏魁故宫盗窃案于2012年5月14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宣判。法院作出维持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判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