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登高面设置要求
消防登高面设置要求如下:
1、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2、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楼梯或阳台、窗。
4、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且进深不应大于4m(新版防火规范取消了裙房高度的限制)。
5、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障碍物,以及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消防登高面指的是登高消防车能够靠近高层主体建筑,便于消防车作业和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进行抢救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称为该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也称建筑的消防扑救面。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
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
把握好作业场地和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1、登高作业场地必须为硬地,承重力应满足大型消防车荷载要求,并设置消防车道直接进入登高作业场地内。
2、登高面和登高作业场地应避免设置影响登高作业的架空电力、通讯、电车管线。
3、登高作业场地应设置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避免与市政管线、道路、绿化等发生矛盾,登高作业场地应尽可能设置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4、要合理布置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