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万元,这是否能有效缩短贫富差距?

董明珠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1万元,我认为这是不能缩短贫富差距的。理由如下:

第一:5000跟10000元之间的差距够不上贫富的水平

现在每个月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就算董明珠的提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一万元,这对于普通人和富人来讲,也没有太大的区别。毕竟月薪5000元和月薪10000元,其实也只能算是一个群体,这部分人虽然不算穷人,但是也算不上富人,所以说贫富的差距不是那么容易缩短的。

一般定义上的富人肯定是财富自由的,年薪上百万。如果月薪只有1w的话,只能算是工薪阶级,所以说根本达不到富人的水平。月薪5000元跟月薪10w的人相比,才算得上是贫穷和富有的对比。如对于月薪10w的人来说,1w元起征和5000元起征,对他们来讲根本没有区别,只不过是多交几百或者几千个税的问题。在他们的生活中,金钱的单位都是万元,所以影响不大。

而对于拿着5000元的工薪阶级来讲,如果提高到1w就代表着自己不用交税了。但是就算起征点是5000元,他的工资所计算的个税也仅仅只需要缴纳几十元的税费而已,这对于当事人来讲,也不足以来缩小跟有钱人之间的差距。

第二:起征点的提高只能减轻穷人的压力,不能缩短贫富差距

其实起征点提高到一万,这件事情仅仅只是对于工资水平在5000-10000元之间的这部分的人有好处。因为薪资在这个水平的人,在起征点是5000元的时候是需要交税的,但是如果提高到10000元的话,那么这部分人就不需要交税了,相当于节约了一笔钱,但是也仅仅只能节约个几十块或者几百块钱而已。

富人根本不在乎这一点钱,而穷人的工资肯定是远低于5000元的,也不涉及到交税的问题。所以说起征点的调整只会让一部分工资水平不高不低的人享受到福利,可以减少纳税的压力。但是对于穷人和富人来讲,并没有太大的影响,所以更不存在缩短贫富差距的问题。起征点不是关键,富人的征收比例才是关键。像董明珠这样年薪数百万的人,如果纳税的比例达到50%,那么才可以让富人多交税,缩小贫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