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县志的文物古迹

牛门岗遗址新石器时代遗址,距县城1.5公里。

大窑青瓷古窑址在县城南35公里大窑村,有五代至宋元明古窑址50多处。196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源口青瓷古窑址在县东源口村,为宋、元时瓷场,198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剑池湖在县南1.5公里,相传为春秋战国时欧冶子铸剑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永和桥在县东安仁镇。明成化间募建为悬臂式廊屋桥,长125.7米,宽6.4米,廊屋42间,1989年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泉县志》第十九编)

拆塔事件1956年1~2月间,为修县城街道,县政府部分领导决定拆除县城南金沙寺内建于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的华严塔,取砖铺路。并以消灭迷信品为由将塔内所藏绘画、经卷佛像等毁坏。同时又拆除县城崇因寺内建于北宋熙宁双塔。1956年12月,《浙江日报》、《人民日报》相继披露事件真相,1957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出通报,1957年6月1日,县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了拆塔事件的主要责任者。(《龙泉县志》第十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