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犯法吗
城管打人是犯法的。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入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正当防卫、法院执行死刑,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采取制服、使用警械武器、强制带离等除外)。城管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不得打骂他人。如果因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以上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予以治安处罚。
辱骂他人,视情节来确定,如果情节严重的、造成损害结果的,有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具体认定需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来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第二十条2009年1月1日
初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或欠费4个月以上的,自参保或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 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本办法规定予以支付,个人账户从缴费当月起计入。
单位职工缴费不满1 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经所在单位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其住院医疗费按本办法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