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日本有西游记?

我们并没有给他们版权,他们用《西游记》也不必购买版权。

根据法律规定:

著作权包括: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5、使用权 6、获利权。

其中,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3种权利没有保护期限的,即给予无限期的保护。

只有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这3种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报酬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所以,一个文学作品百年之后,就可以被任何人使用了,不再牵扯到版权问题了。就像我们国家也可以排莎士比亚话剧,但是并不用向英国购买版权。

日本如果用就用《西游记》的名字,却任意修改其中的内容,这就有点问题,如果他们没有用《西游记》这个名字,例如使用《新西游记》或者其他的名字,就可以,因为他们只是使用了西游戏中的部分内容,另外创作了一个作品,这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