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新中国,即中华人民***和国,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1949年10月1日14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第一次会议,宣布就职。这次会议的作用,表明中央人民政府开始施政,使随之而来的从庆祝典礼开始的一切政府行为具有了合理合法性,因此简短扼要。
15时,在天安门广场举行有30万群众参加的“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即以往人们误解新政府成立为“建国”而说成的“开国”大典,对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予以正式宣告并表示庆贺。主席在典礼上宣读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公布了人员组成和施政纲领。
至此,它成立的法律程序全部履行完毕,它的施政由此成为可能和必须。因此,毛泽东正式宣告:“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