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红是什么意思
一丈红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为yī zhàng hóng。它的意思是指古代的一种酷刑——凌迟。
1、在封建社会,对那些犯了重罪的人,皇帝常常下令把他们押到菜市口进行斩首示众,以儆效尤。而执行这种刑罚的人就是刽子手。他们手持大刀,一刀一刀地把犯人身上的肉割下来,直到犯人死去为止。
2、这个成语的出处是宋朝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七:“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3、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田登的人当上了地方长官后,因为自己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他就不许百姓说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就会遭到鞭打。因此,整个州的人都不得不把“灯”叫做“火”。
一丈红的由来如下:
1、一丈红是一种用在后宫中惩罚犯错的妃嫔宫人的刑罚,其由来已经无从考究。然而,根据大量史料的记载,清朝历史上确实存在这个刑罚。一丈红通常取两寸厚且五尺长的木板,责打犯错嫔妃宫人的腰部和臀部以下的位置,不计数目的打,直到女犯筋骨皆断,血肉模糊为止。
2、这个名称的由来是因为远远看去,鲜红一片,故曰“一丈红”。一丈红这种刑罚并不是谁都可以实施的,在后宫之中,只有皇上、太后、皇后以及正二品以上妃子或者太子妃才能动用刑罚。行刑者通常是自小训练的,能够根据主人的意愿决定刑罚的程度,有较强的可塑性。
3、关于一丈红的发明者,已经无从考究。但是根据一些资料和小说中的描述,可以推测出其由来可能与古代的杖刑有关。早在秦汉时期就有过类似“一丈红”的杖刑,而清朝则是在继承和发展古代杖刑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化出了这种独特的后宫惩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