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年离婚女人,经常调戏单位新来的小伙子,犯法吗?

一中年离婚女人,经常调戏单位新来的小伙子,犯法吗?实际上这里所说的调戏,也就是涉嫌对对方进行了性骚扰。应该不是不犯法,严重点说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如果往小点说,这就是开玩笑闹着玩。那么这种情况首先就女方来说。离异以后单身一人,倍感孤单寂寞难耐,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而她情感丰富表现热烈。

对新来的小伙子,肯定具有强烈的爱慕心理,便不断直接大胆的,向对方表达着自己的爱意,如果情况是这样,我认为这也完全是可以理解,也应是无可厚非的,而决定这一行为性质的,则关键就是对方对此的态度了。

而作为小伙子的态度,那就无非只有两种了。一种就是相互眉来眼去,也就是一种调情的状态。那么再有一种就是。对对方的示爱行为表达,毫无兴趣甚至反感抵触。如是这样。那么前面一种情况,我认为也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只是相互之间在工作场所未加注意,实际上是干扰到了旁人。这肯定是不合适的。不但相互的行为表现得轻浮放纵,不检点。同时也会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那么这种情况最好能有年长的老者,从傍善意的给予提醒。而单位的领导,也是非常恰当的人选。提醒他俩检点自己的行为,不要因为他俩不合适的行为,影响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而那么后面一种情况。女方的行为就有涉嫌性骚扰的可能了。起码肯定也是有悖于,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的了。那么对于这种状态,其实同样也是可以,通过从侧面的提醒规劝。让其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不妥当,以及有违法嫌疑的可能性。使其立即止步。

于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还是应当秉持,与人为善的原则,发现旁人的不恰当行为,并且也有涉嫌违法的可能时。善意的从旁提醒规劝,则肯定也是一种善良的义举,难道真要弄出一个犯罪嫌疑人来,大家才高兴吗?社会是需要和谐的,也不宜将一些小小的不恰当行为,来不来就往违法犯罪上面去靠。及时的提醒规劝。那不也是在积德行善嘛,也是在为社会的和谐出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