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的历史沿革

1998年至2007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0多亿元。

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经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仅在2014年的1—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就达27235件,涉案35633人。

而在一些大案要案上,反贪总局也绝不手软。2014年,反贪总局直接查办和组织指挥办理的省部级专案已有20件。其中,比较受关注的当数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和中央电视台系列案件。截至2014年11月,发改委***立案查办11人,包括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原司长王骏、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等。其中,魏鹏远案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当时办案检察官从银行调去16台点钞机在魏鹏远家中清点,由于数量太大,当场烧坏了4台。 2015年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

全国检察长会议2015年1月21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会上指出,经中央批准,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