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匿名空间下的思考

赛博空间下,互联网+可以使任意活动开挂,如果不加管控,互联网+犯罪无疑会使社会秩序发生紊乱性的裂变。

就韩国的N号房事件,我想谈一下 匿名网络空间下的群体性犯罪。

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心理压力来自于群体本身,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讲的 极化心理状态 ,在一个组织群体中,个人决策因为受到群体的影响,容易做出比独自一个人决策时更极 端的决定。

人在没有约束的环境下就是容易放大心里的恶 ,网络 天然的匿名空间 将人心的黑暗一面暴露出来, 大量与主流道德相悖的行为和习惯 在群体圈子中互动,于是进而激活了群体人员的潜在犯罪意向。N号房间中存在一类熟人凌辱房,在聊天房里上传熟人的生活照,将其p成裸照,并以熟人为对象写凌辱小说。我们永远不知道身边的人有另一副怎样的面孔。匿名的网络空间给了这些黑暗和肮脏滋生的地方。

还有 从众心理和责任扩散效应 的影响。

大家都在这么做,所以没有关系呀,“法不责众”真的是一个非常讽刺的笑话。

22号,韩国多位艺人发声,要求公开涉案人员真实身份。23号,韩国总统文在寅下令对N号房全面调查,不局限于相关“博士房”管理员等,而是全部会员。但我们也需要清楚地看到相关的公开数据,韩国男性约有2500多万,26万人参与意味着每100个韩国男性中就有一个人涉及此事件,而且还有由于准入限制不乏***用一个账号的存在,更不要说向外的视频分享,这会是一个庞大且怵目惊心的数字。

所以,这26万的人员调查能不能真的落实下去,我想大家的心里都是有一点想法的。退一步说,如果真的公开了这26万人的信息,由此带来的社会动荡也是可以想象的。

“小世界现象”的假说说明了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弱纽带”,而网络更使这种人际联系网无限地扩大,信息在网络时代得以快速、隐秘、广泛地散播,这也是在群体沉默之下犯罪涉及人数如此之多的重要原因。

同理,个体犯罪人也得以借助庞大的群体力量产生巨大的犯罪能量,也就是群体犯罪中的 相乘效应 。N号房间以三个人为首,但其中上传的视频不仅来自于这三个人,进入房间的一条规则就是长期上传相关视频,在群体力量下,犯罪越来越猖狂甚至逐渐扩散致给受害人、给社会造成成倍性的伤害。

媒介是中立的,但人不是。对于网络生态的管控势在必行。

然后我想谈一谈针对该事件的网络讨论。

中文互联网长期处于一个混乱的状态,多杂散匿的传播特性使得许多人将网络作为一个纯粹的发泄情绪的途径,太多的人被情绪所裹挟,一个问题暴露出来,一大部分网民的重点并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党同伐异。

性别议题已经被烤在火架上很久了,我们不乏会看到许多极端分子的激进言论、吃瓜路人的冷漠嘲讽、自以为与自身无关的群众的无关痛痒…… 媒介化生存背景下人的思维异化,渐渐丧失阅读和思考的能力。

22号开始,微博上针对此事件的一些观点开始了辩论,有网友将此形容为前微博的文艺复兴,很久没有看到这样大规模的理性讨论了。 真理是越辩越明的,我相信社会和人也会是的。

2020.3.24首发微信公众号“一期一祈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