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七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可以具体理解为:“一般公民”在外国犯法有可能受到外国法律的惩处而定罪,其本应也要受到国内法的约束,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而“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犯法都要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不论其是否在外国受过刑罚,也没有没有三年的规定。这就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更严厉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