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让学生自费看电影违法吗?

关于此事的热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组织学生自费看电影是否违法,是否属于变相的商业活动进校园?二是学生“步行两小时”看电影。这种活动组织不重视学生的感受吗?第三,学校选择的电影对学生有教育意义吗?为什么选择有争议的《满江红》而不是其他更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厘清这些问题对于中小学开展影视教育等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具有现实意义。

2018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观看两次优秀影片。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明确,学校除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应当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组织开展游学、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于学生或其家长承担的部分,可以根据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收取服务费。

根据这些规定,在组织学生自费观看电影之前,有必要询问学校是否确保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可以免费观看两次优秀电影。如果不能保证免费观看,只能自费付费观看,教育部门的规定就无法实施。如果在保证免费观看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影片,学生将自愿选择自费观看电影,只要是真正“自愿”的,就符合要求。

一些舆论质疑学生是“自愿”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难判断。据悉,学校已经和影院谈好了团购价格,只需要25元/人。学校有1500多名学生,800多人参加了观影活动。从这个角度来看,学校并没有要求所有学生观看电影,而且价格也符合非营利原则。因此,学校组织学生自费看电影并不违法。

但是,学校是否组织和提供了自费观影服务,是学校需要反思的问题之一。虽然学校解释说从学校到电影院的距离只有7公里左右,因为学生步行去电影院需要两个小时,但这是学生抱怨最多的地方。学校可能想把看电影和徒步旅行(户外教学实践)结合起来,但它使这项活动的教育意义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