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择法律作为职业?

研二那年,和导师一起在期刊上发表了第一篇学术论文,让我初次尝到了做学术的成就感,之后几篇文章相继在核心期刊上发出,更加坚定了我从事学术研究的信心。

在2011年硕士毕业时,我给自己定下了考博的目标,但遗憾的是,全心全力准备了大半年的考博考试,最终并无结果,倒是随波逐流的参加了公务员考试。

说实话,当时裸考的我心里没抱有任何希望,却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不仅通过了严苛的三门考试,还幸运地参加了多轮面试环节,最终进入江苏省一家地级市的法院工作。

既来之,则安之,我的法律职业生涯,就这样阴差阳错的从法官工作开始了。

法院工作的多重体验

在法院工作期间,我经历了行政庭、办公室以及研究室的审判和研究等工作,让我有了许多与众不同的体验,还接触到不少类型的案件。

比如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江苏省首例隔代探望权案,还有一些涉及盗窃、诈骗、集资等刑事案件。

而办公室和研究室的工作,让我有了许多与文字和信息工作打交道的机会。

比如在处理文稿信息工作时,我对法院工作的概貌能有所了解,这也侧面为我快速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了窗口。

在办案之外,我喜欢把对案件的思考和对司法工作的研究,用笔记录下来。

随着积累的案件越多,我的研究兴趣也越来越浓厚。

不仅在刑事、行政、民事等案件上,以及对司法工作的规律、司法改革工作的立场等方面,也逐渐有了全新思考。

我觉得经常动动笔头是一种很好的学习和总结方式,所以也经常找机会发表自己写出的专业文章。

记得有一次在讨论会上,一位同人问我,“你到底是什么专业”?

我回答,“刑法专业的”。

“那你怎么什么文章都能写呢?”我一笑了之。

其实我心里明白,我之所以对研究和写作如此痴迷,与我在法院多个部门的工作经历有关,也与勤于思考、勤于下笔有关。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心中挥之不去的对学术之路的追求,我始终没能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