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包括

建筑工程资料包括如下:

1、建设单位的文件资料又分为立项文件、建设规划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其他文件等8小类;

2、监理单位的文件资料划分为监理管理资料、监理质量控制资料、监理进度控制资料、监理造价控制资料等4小类;

3、施工单位的文件资料划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物资资料、工程测量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检测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9小类;

4、竣工图资料划分为综合竣工图、室外专业竣工图、专业竣工图等3小类。每一小类中,再细分为若干种文件、资料或表格。

建筑工程资料重要性如下:

1、建筑工程资料是城建档案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结构及安全卫生可靠程度,认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必要条件。因此加强管理,使其能够全面客观的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2、建筑工程资料是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以及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扩建、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重要技术依据;

3、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可以督促每个单位和个人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工作、工程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必须与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4、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保存管理应按有关程序和约定执行,工程竣工后,参建的各方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为未来的建设提供参考、积累经验,是指导未来工程建设的重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