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琳达宣布离婚后已获得30亿美元,这个财产分割合理吗?
比较合理吧。
虽然盖茨的财产很多,但是其实大部分都是婚前财产,和梅林达的关系并不大。在他们两个人结婚的时候,比尔盖茨早已成为一个成功人士。
其实早在盖茨和梅林的相识的时候,比尔盖茨早就已经创业成功,当时30岁的盖茨已经是微软的创始人了。而当时的梅琳达是微软公司旗下的一名员工。后来他们两个人恋爱长跑了好几年,之后两个人才选择了结婚。而婚后不久梅琳达,因为生育子女的问题就开始全职在家了。
虽然他们两个人婚前好像并没有签订财产方面的协议,但是他们的夫妻***同财产其实基本上都是基于比尔盖茨婚前财富的基础之上的。这样一来就算是法院来判决,估计真正能的划归到梅林达名下的财富也不会太多。想要和比尔盖茨均分他所有的财产,这个想法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
况且比尔盖子名下财富有些是属于不主动产之类可以分割,而有些像是期权之类其实是无法分割的。而且他们两个人名名下还***同拥有这一个慈善基金会,这种基金会的份额分割起来就更加困难了吧。
就梅琳达本人来说,她本身也是一个女强人。不管他们两个人离婚的真实理由到底是什么,梅琳达以后也不会无所事事,只靠分割的财产来生活。她肯定会重新进入职场的,发挥自己的专长,让自己能够活出自己的价值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两个人婚姻最大的矛盾就在于彼此身份定位方面,比尔盖茨是个工作狂,而且是个非常强势的工作狂,逼得同为工作狂的妻子,不得不为他放弃自己的事业。但是梅琳达未必愿意这样做,只是不得不这样做。现在终于自由了,为什么不做回自己呢?要多少钱重要吗?和自己的自由相比,任何金钱都无法比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