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外地人才回莱政策

莱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培养及引进人才工作,出台一系列的人才政策及措施,政策的覆盖面和含金量不断提升,人才集聚效应不断显现。

如市财政设立海内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金,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每个团队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大力引进青年人才,为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驻莱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区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每月1000元、普通本科生每月700元,管理期3年。

法律依据

《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一)优化高层次人才岗位管理。对通过直接颁发程序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级专家,以及从省外引进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或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本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不占结构比例人员名单,应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材料中予以备注。

(二)统筹专业技术岗位使用。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允许事业单位空缺的同系列高等级岗位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对能力业绩突出、行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各地可通过统筹使用本行业(本区域、本部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等办法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