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

为什么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

 为什么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抢红包”本是一种趣味活动,但是,有的红包如果抢了拒不归还的话,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那么,为什么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

 为什么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1

 前不久,山东沂水县法院通报一起微信群抢防疫捐款红包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根据案情介绍显示,2020年1月31日,李某通过扫描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内分享的“某高校校友情”微信群二维码,加入该群。李某在明知该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当日抢了2个红包,***计300元。

 群成员发现后,要求李某退还红包,李某拒不退还而后退出该群。随后,李某再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该群,并抢了5个红包,***计900元。

 据介绍,一般在微信群众发放的凭手气红包,发红包者自愿在群内发放金额不等、份数不等的红包,抢红包者则可以抢到金额不等的红包,发红包与抢红包者构成赠与关系,与违法犯罪没有关系。

 但专属红包内的财产是有权属的,是指向特定权利人的,并不是谁都可以抢的随机红包。

 在权利人收取红包前,红包依然属于发红包者所有。

 因而,明知他人在微信群内向特殊对象发送专属红包而抢走的行为显然涉嫌违法,金额较大者则构成盗窃罪。

 抢红包前,理当先判明该红包是供群友娱乐随便抢的红包,还是具有专门归属的红包,如果是专属红包,就不能伸手。

 你曾经在微信群误抢别人的红包吗?

 为什么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2

 以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发红包”,与调节微信群气氛的“你发我抢”的'“发红包”是截然不同的,不能想抢就抢。

 “抢红包”本是一种趣味活动,但是,有的红包如果抢了拒不归还的话,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近日,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李某多次抢他人捐赠的爱心红包***计1200元拒不退还,最终被判处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在微信群里“抢红包”是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一种社交方式之一,通过在微信群里“你发我抢”,既可以增加微信群朋友之间的人气,更可以调节微信群朋友之间的友情。

 同时,“抢爱心红包被判盗窃罪”也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普法课。一方面,微信群里的“抢红包”也是分合法与非法的,像这种捐赠的爱心红包,就属于“不能想抢就能抢”的红包,一旦抢了就会涉嫌盗窃罪。另一方面,公安部门应加强类似微信群里“抢红包”相关法律知识的普法教育,让更多的人知晓微信群并非法外之地,也受法律保护,尤其是属于“不能想抢就能抢”的红包,绝对不能抢。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重处。

 但愿通过“抢爱心红包被判盗窃罪”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则,切莫把微信群当作法外之地,而随意抢不该抢的红包,面临牢狱之灾,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但既然微信群有“你发我抢”的功能,当然也就有通过微信群转发不能抢“红包”的功能。比如,某人之前向某个朋友借过钱,为了方便归还,就通过微信群“发红包”的方式归还对方;再比如,班主任也设有家长群,为了方便家长缴纳孩子的生活费,也往往会让家长通过微信群“发红包”的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又如,有的人在群里捐赠爱心红包等等。这些以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发红包”,与调节微信群气氛的“你发我抢”的“发红包”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人家借用微信群发借钱还钱、缴纳费用、捐赠爱心的“红包”,你也毫不客气地抢,且拒不退还,那显然是一种涉嫌违法行为。如果是因为一时没注意而误抢了这类红包,事后还回去也就没事了。但如果是明知故“抢”这类红包,那既是一种道德缺失的表现,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2000元或3000元以上的,或者一年内三次盗窃的,即可构成犯罪。而此次李某多次抢他人捐赠的爱心红包,且拒不退还,最终被判处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可以说,这是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