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一、国家助学金怎么申请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困难认定申请表(或其他有效贫困证明),并且经过班级、院系和学校评议、审核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在校学生。
2、向辅导员提出申请,下载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辅导员。
3、待班级助学金名额分配后,辅导员根据名额,组织评定小组在所有提交助学金申请表的贫困学生中进行评选,综合考虑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学生平时在校品行等方面,评定出一、二、三等助学金获得者。
在班级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系;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对全校助学金获得者进行汇总,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审核。
二、国家助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