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多少人算特别重大事故

一、死多少人算特别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属于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通常是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主要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主要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