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大精神内容
党的十二大精神内容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落实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纲领。全党努力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全党的有力领导,才能够实现这一目标。
2、坚持改革开放,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用之政策。改革开放在我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继续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形式主义的改革,改变和完善落后的管理体制,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实现持久繁荣发展,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3、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二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改善民生,不仅要促进经济发展,还要在社会和文化发展上取得有意义的成果。党要进一步发展劳动生产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增强对社会就业的投资,促进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发展,尽快改善和提高公民的生活水平和文化趣味。
4、坚持圆梦中华,是实现祖国和民族的复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要广泛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思想和技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让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发展现代化建设中实现自己的解放和振兴。弘扬中国精神,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不断努力,为人民创造安定高活力的社会环境,弘扬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念,建设中华民族健康丰富、多彩、伟大复兴的梦想。
党的十二大召开时间
中国***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