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自杀真相

阮玲玉,民国时期最杰出的电影演员之一,她演技精湛,表演态度严谨,深受观众喜爱。她在25岁时因受情伤服药自杀,留下了两封遗书,只不过遗书的内容令人质疑,让人觉得不真实。

第一个是张达民,他是陪伴阮玲玉度过前半辈子的人。为了继续生存下来,阮玲玉在上海一户姓张的人家做女佣。张家少爷张达民比阮玲玉大6岁,从小就对阮玲玉有一些不好的想法,后来两人开始同居。张达民除了吃喝玩乐,几乎没有生存的技能,他的家庭环境也只能被认为是相对好的,并不是一个非常富有的家庭。在阮玲玉成为影视明星后,他多次向阮玲玉要钱,甚至不惜把阮玲玉告上法庭,她不得不发表耻辱的声明。

1932年,阮玲玉在香港避难。在那里,她遇到了她一生中的又一个比较重要的男人,唐季珊,一个东南亚的富商。在一次工作晚宴上遇到了阮玲玉。阮玲玉起初对唐季珊没什么好感,但唐季珊却喜欢上了阮玲玉。其实唐季珊是有家室的,没有离婚而且还和其他女人同居,是个花花公子。终于他还是辜负了阮玲玉。

阮玲玉去世后,唐季珊发表了两篇遗书。遗书中写到张达民的无理控诉,并对唐季珊感到遗憾,人们觉得遗书内容不太可信。后来,另外两篇由梁赛珍姐妹提供的遗书中除了痛斥张达民之外,还指责唐季珊是个玩弄女性的人。遗书之事终于水落实处,人们知道了遗书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