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对滴滴出行有什么要求没

一、交通运输部对手机打车软件和电召服务的管理意见

交通运输部从2014年1月17日开始,与工信部***同开展调研,特别是针对“滴滴”和“快的”打车软件进行了研究。交通运输部总体考虑是:在保证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打车软件的推广应用,但需要规范其发展。7月17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打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从8个方面,要求对电召服务进行规范,并明确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安装出租汽车专用车载设施设备,不得违规在车内悬挂或者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设施设备。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机。使用手机查询或者应答打车业务的,应当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二、我省采取的工作措施

2014年9月,省交通厅再次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手机软件打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我省正在抓紧制订《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11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了该《条例(草案)》。为保证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规范发展,确保乘客安全,《条例(草案)》将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纳入调整范围,省交通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立法机关,加快推进《条例(草案)》尽早审议通过。

下一步,省交通厅将继续加大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监管,规范电召服务行为,指导、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规范安装出租汽车车载设施设备,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