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时,需填写好注销登记申请书后,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原先登记的辖区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
如果委托注销的话:
先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上交发票.税务登记证等.他人办理,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个体工商户不注销的后果主要有:
1、可能会进入工商黑名单。如果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例为非正常黑名单。三年内不能担任企业法人。
2、税务稽查完税情况,如果还有营业额,但在税务部门没有完税凭证,有欠缴的应缴税款,则会产生滞纳金。
3、一年之后会因没有按时接受年检而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其他后果。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11、申请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