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时,需填写好注销登记申请书后,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原先登记的辖区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

如果委托注销的话:

先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上交发票.税务登记证等.他人办理,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个体工商户不注销的后果主要有:

1、可能会进入工商黑名单。如果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例为非正常黑名单。三年内不能担任企业法人。

2、税务稽查完税情况,如果还有营业额,但在税务部门没有完税凭证,有欠缴的应缴税款,则会产生滞纳金。

3、一年之后会因没有按时接受年检而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其他后果。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11、申请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