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177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7年8月24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郑剑戈

2017年9月3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