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洛阳

继郑州市通告允许市民在除夕等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后,河南南阳市、洛阳市也通告2023年春节期间可以“限放”烟花爆竹。南阳市委书记朱是西特别要求,落实好省烟花爆竹限放政策,严格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加强燃放管理,确保管得住、管得好,安全有序。

1月19日消息,南阳市政府18日作出《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一)2023年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二)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至2023年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三)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南阳市规定,国家机关驻地,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等可能影响公***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等十二类地点为禁放区域。

另据1月18日晚消息,洛阳市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公布洛阳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一)1月21日(除夕)1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1时;(二)1月22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三)1月26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四)2月5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洛阳市政府还将于1月22日(正月初一)、2月5日(正月十五)在洛龙区永通门大街(天街段)组织焰火燃放晚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