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疫苗公司赔偿

前段时间,牵动全国人民神经的,毋庸置疑,当属“长生疫苗事件”,十四亿人民,义愤填膺,怒发冲冠,至今仍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日国务院调查组公布最新调查结果,长春公安也公布了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提请批捕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的通报。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希望此案的处理结果能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从现有的信息可知,关于“问题疫苗”绝非第一次“出事”。从2010年的“山西疫苗事件”,到2016年的“山东疫苗事件”,再到如今的“长生生物事件”,疫苗的安全问题屡屡被提及,但仍不断发生。有些人接种疫苗后,患上了各种疫苗后遗症,留下了终生残疾,甚至死亡。

那么,因接种“问题疫苗“致残乃至死亡,如何进行维权索赔呢?

申请起诉:

因为接种“问题疫苗”致残乃至死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及死亡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责任。受害人应举证初步证明损害与使用疫苗存在因果关系,并请求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能证明损害不是因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除外。

所以,受害人可搜集打疫苗的证据(如病历、处方、收费票据、注射单等),向生产者长生生物公司提起诉讼。

申请司法鉴定:

向长生生物公司提起诉讼,当事人需要举证说明受害者受到的损害或死亡是问题疫苗导致的,但药品问题涉及到专业知识,当事人是很难举证的,所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法院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因接种“问题疫苗”致残、死亡,需要申请哪些司法鉴定呢?

伤残鉴定:

首先,接种疫苗而只残的,是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的鉴定,也就是说,接种了“问题疫苗”致残后的伤残等级鉴定。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以此类推。

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是指接种了“问题疫苗”致残后,在治疗期间,通过公对公调查、确认受害人当时伤情,是需要有医院证据或调查证明。根据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的恢复程度。

三期评定:

三期是指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简称。

误工期: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护理期: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营养期: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法医病理鉴定:

当接种疫苗导致死亡时,就要进行法医病理鉴定了。首先,对受害人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的鉴定,鉴定受害人死亡的具体原因,是否因接种疫苗导致死亡。还有伤病关系鉴定,鉴定受害人致死是否与接种疫苗有关联性,分析事故的前因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