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南越王赵佗南下的史书记载
作者:谭晓斌 南越国的缔造者赵佗,本是赵国东垣人。东垣在汉十一年(公元前196年)被刘邦更名为“真定”,所以太史公在《史记》中说他是“真定人也”。 (一)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废除封建制,实行郡县制,“郡置守、尉、监。”(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公元前214年,秦在岭南置桂林、南海、象郡。赵佗在南海郡所辖的龙川县担任县令。 秦末,中国大乱。身患重病的南海尉任嚣把赵佗叫到病榻旁,把自己的心里话讲了出来。 任嚣认为,战乱是由于“秦为无道”造成的,所以他不会与反秦的豪杰作战。现在,中国动乱,不知道何时才会安宁。因此,他想兴兵自备,等待局势的变化。况且南海郡的地理位置很好,“颇有中国人相辅”,可以立国。 任嚣自知将不久于人世,“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所以他把想法告诉了自己最器重的赵佗,并授权他“行南海尉事”。(见《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 南海尉是南海郡的最高军政长官。我想,赵佗一定会感激任嚣一生一世。任嚣死后,赵佗转正,成为南海尉,所以赵佗又被称作“尉佗”。 赵佗按照任嚣的思路“聚兵自守”,“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同上)最后,完全控制了南海郡。 秦亡,赵佗立即出兵,兼并桂林和象郡。 公元前203年,赵佗自立为南越武王,定都番禺。南越国的历史开始了! 公元前196年,赵佗的地位得到了刘邦的承认,刘邦派陆贾出使南越,立赵佗为南越王。 (二) 班固在《汉书》卷九十五《西南夷两粤朝鲜传》中完整地保存了一封赵佗写给汉文帝刘恒的信,他在信中说:“老夫处粤(自注:‘粤’通‘越’)四十九年,于今抱孙焉。” 此信写于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认为写于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的观点是错误的。 吕后时,南越与汉的关系恶化,双方兵戎相见。刘恒即位后,派陆贾出使南越,两国重归于好。给刘恒的信当由陆贾转交。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寿春大风毁民室,杀人。刘向以为,是岁南越反,攻淮南边,淮南王长破之……”(见《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下之上》) 这条记载告诉我们,信不可能写于汉文帝元年。 因此,信写于汉文帝二年是合乎情理的。刘恒的主动修好,再加上己方在军事上的失利,使赵佗选择了和平。 必须强调,信中“处粤四十九年”的记载是正确的。认为“四十九”是“三十九”之讹的观点是错误的。 (三) “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佗,秦时用为南海龙川令。”(见《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 我认为,这条记载中有错简,订正如下: “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佗与越杂处十三岁,秦时用为南海龙川令。” 公元前214年,赵佗已经在越地生活了十三年,那么他在公元前178年怎么可能说自己“处粤三十九年”呢?只能说“处粤四十九年”! 岭南,又称“杨越”、“陆梁地”。在秦统一中国之前,便有许多中国人来此定居,赵佗便是其中之一。我认为,他们主要生活在未来的南海郡,番禺应该是最大的聚居地。 有一种观点认为,“与越杂处”的人不是指赵佗,而是指那些在公元前214年进入岭南的移民,“十三岁”是指从岭南置郡的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到刘邦称帝的汉五年(公元前202年)。 我想,他们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认定赵佗是“南下干部”,这也是他们要把“处粤四十九年”改为“处粤三十九年”的原因。 关于秦征百越,我将另文论述。 目前流行的观点是这样的:秦始皇先派屠睢去打,屠睢因为滥杀无辜,被当地人杀死。秦始皇再派任嚣和赵佗去打,任嚣是主将,赵佗是副将,他们取得了胜利。这就是所谓的“两征岭南”。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第一次南征,赵佗也参加了,屠睢是主将,他是副将。 两种观点虽然有分歧,但是都认为赵佗是领兵南下的秦将。 屠睢(自注:应该是“徒唯”,“屠”和“徒”音同,“睢”和“唯”形近,很容易出错,我将另文论述)领兵南征,《淮南子》、《史记》和《汉书》都有明确记载,这是没有问题的。 任嚣领兵南征的结论,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得出的,因为在目前的资料中根本就没有记载,史书中只提到他是南海尉,仅此而已!我想,他们大概是这样得出结论的:先认定赵佗是领兵南下的秦将,由于岭南置郡后,赵佗的上司是任嚣,所以赵佗是副将,任嚣是主将。 如果他们是这样得出结论的,那么他们太想当然了!而且这种想当然也是有失公允的,岭南有三个郡啊,凭什么把桂林郡和象郡的最高军政长官排除在外?这两个人也有可能是秦征百越时的主将啊,岭南置郡后,他们的官职都比赵佗高,难道不是吗?如果仅仅是因为史书中没有留下这两个人的姓名,就把他们排除在外,那也太可笑了! 所以,研究历史不能想当然! 下面,请大家看两条记载。我想,认为赵佗南征百越的人,应该是以此为据。 《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主父列传》:“又使尉佗(自注:‘佗’字是衍文,《汉书》中无‘佗’字,但我可以退一万步,算它有)、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使监禄凿渠运粮,深入越,越人遁逃。旷日持久,粮食绝乏,越人击之,秦兵大败。秦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 《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又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尉佗知中国劳极,止王不来,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于是百姓离心瓦解,欲为乱者十家而七。”(见《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 第一段话是庄安说的,庄安在《史记》中作“严安”,应该是东汉时的人避汉明帝刘庄讳,把“庄”改成了“严”。第二段话是伍被说的。他们的话,并不代表太史公的观点。 我只想请大家考虑一下,岭南置郡后,赵佗担任何职?岭南有三个郡,他却在南海郡的龙川县做县令,让一位征服百越的统兵大将做县令,大家是否会觉得不可思议? 结合《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和《汉书》卷九十五《西南夷两粤朝鲜传》中的相关记载,我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庄安和伍被在关于赵佗的问题上也是想当然! 因此,“与越杂处十三岁”的人是指赵佗,“处粤四十九年”的记载是正确的,赵佗不是“南下干部”! 而“与越杂处十三岁”正是赵佗被任命为南海龙川令的原因之一。 追问: 老兄,你太有速度了。 还有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