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反人类罪?史上一共有多少人被定为反人类罪?

反人类罪也被称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类罪,是一种能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密切关注的重大国际性犯罪。反人类罪是文明社会最高最严重的罪行。它比强奸罪、抢劫罪、杀人罪都要重的多得多

萨达姆:绞刑

萨塔姆的两个弟弟:大弟瓦特班·易卜拉欣·哈桑和三弟巴尔赞·易卜拉欣·哈桑死刑。

伊拉克前副总理塔里克-阿齐兹和绰号为“化学阿里”的阿里-哈桑-马吉德(07年6月被判处死刑)入狱15年。

伊拉克前副总统拉马丹狮子山反政府组织革命联合阵线的过渡领导人塞萨伊以反人类罪被处以将近700年徒刑。希特勒并没有被判过刑,是自杀的。没有不算。 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这两个战犯是被判反人类罪的。

纽伦堡审判有18名纳粹分子被判“战争罪”和“反人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