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子发票开票流程

江苏电子发票开票流程如下:

1. 访问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

2. 个体户使用自然人身份登录,企业使用企业身份登录。

3. 登录后,在办税事项中选择开具普通电子发票。

4. 点击新增发票,根据要求填写必要信息。

5. 选择业务所在地的税务局。

6. 输入付款方信息,包括名称、税号和银行信息。

7. 填写收款人信息。

8. 在开票项目中选择运输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9. 选择运输合同印花税。

10. 确认电子发票上已包含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

电子发票的类型和应用场景:

1、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适用于大部分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

2、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主要用于大额交易,允许买方抵扣进项税;

3、电子普通发票(非增值税):适用于不涉及增值税的其他类型收费;

4、电子定额发票:用于固定金额的收费服务,如停车费、门票等;

5、电子行程单:主要用于航空、铁路等交通行业的客票开具。

综上所述,江苏电子发票的开票流程包括访问官网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选择开具发票,填写必要信息,选择税务局和填写付款方及收款人信息,选择运输项目和印花税,最后确认含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的电子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十一条

纳税人开具和收到发票应当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