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客观公正?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客观是指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不搀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所左右。公正就是平等、公平正直,没有偏失。 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1)端正态度。 (2)依法办事。 (3)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4)保持独立性。
客观公正原则,是指对检察官的考核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确定考核结果。这里所说的“客观”,是指从被考核的实际工作表现出发,对检察官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既不能夸大成绩或者忽视成绩,也不能夸大出现的问题或者掩饰缺点、问题。应当根据被考核检察官的实际情况作出评价,而不能是凭主观的认为去随意作出评价。“公正”,是指在同一人民检察院内部,对检察官进行考核时,不能因党派、性别、民族、年龄、出身、信仰、文化以及远近亲疏等因素而尺度不一,必须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做到考核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被考核的检察官,才能使考核的情况符合检察官的实际,被考核者才会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考核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考核也才能得以正常进行。
在实际生活中,要做到“客观公正”,最根本的是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没有实事求是的严谨态度,主观地片面地表面地看问题,就无法做到“情况明”,也就无法根据客观情况来公正地处理问题。即使主观上想“客观公正”,客观上也无从实现。 客观公正应贯穿于会计活动的整个过程:一是在处理会计业务的过程中或进行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二是指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例如,某人因公出差丢失了报销用的车票,在业务处理时,不能因为无报销凭证就不报销,也不能随意报销,而要求出差人员办理各种合法合理的证明手续后,才能报销,即最终结果是客观公正地进行会计处理。不报销或随意报销,都是不客观公正的。总之,会计核算过程的客观公正和最终结果的客观公正都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客观公正的会计核算过程作为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就难以保证;没有客观公正的结果,业务操作过程的客观公正就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