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涵为什么要告美沫艾莫尔?

在合作期间也不断的侵犯其隐私和个人合法权益,随即传出马思涵与美沫创始人张沫凡闹掰的消息,可是了解实情的人都知道,马思涵是张沫凡按照协议条款一手带红的。

马思涵向法院请求与美沫的协议无效之后,就离开了美沫公司,其实很多网红或者明星签订的合同都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

这是因为网红和明星职业身份的特殊性所致,而马思涵当初在签订协议时不指出不满意的条款,到走红之后才指出,他想跳槽的意图是很明显了。

前段时间有人爆料马思涵即将签约坤音娱乐,将从网红向爱豆转型,不少人都表示,现在爱豆的门槛这么低了。从这个消息更加证明了马思涵告美沫是想要解约,从而开始新的事业了,小编只能感叹,人红就是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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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沫凡现身朝阳区民政局疑似结婚,一直和她有绯闻的马思涵随后登上了热搜,当初他们没有在一起不少CP粉都意不平,最后马思涵竟然还告了张沫凡创立的美沫公司,现在来看看马思涵为什么告美沫。

马思涵告美沫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平等。马思涵与美沫之间有一个《微博红人合作协议》,该协议是在2016年签订,随后美沫就按照该协议帮助美沫马思涵开展网红事业,一直在2018年,马思涵的人气上升了几十倍,也达到了协议承诺的结果。

在2018年5月7日,马思涵一纸文书把美沫艾莫尔化妆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马思涵指出美沫公司存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