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前几年没有缴保险,职工到退休年龄保险不够15年怎么办?

前几天,有朋友发消息问道: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年限却还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该怎么办呢?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目前城镇职工养老金领取的要求: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②累计缴费年限年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两个要求缺一不可。

那么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没有交够15年,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不要着急,有这样四种补救措施:

一、延长缴费至15年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0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能否采取一次性交足养老保险的方法,首先要看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具体规定,还要综合考虑看个人经济条件是否满足。

二、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依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当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已经从单位退休但是社保还没交够15年,之前的单位已经没有义务缴纳社保了,就可以选择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但是这种方法领取的养老金比城镇职工养老金低。

三、一次性领取个人余额

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但是退休之后,没有办法享受到医保以及养老金的福利待遇。

四、延迟退休

如果职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保还没有缴纳15年,可以申请延迟退休。

总之,大家最好每年查询一次自己的养老保险是否正常缴纳,一旦有缴存时间不足,可能导致退休后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的情况。